新華社太原7月24日電(記者林紅梅、呂曉宇)“山西省委、省政府對公路治超工作高度重視,體制有效,機制靈活,措施硬,抓得實。山西經驗管用有效、可學可鑒。”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24日在此間舉行的全國治超工作現場會上説。
山西是我國的煤炭基地和能源大省,煤炭産量佔全國的25%,焦炭産量佔全國的40%,出省煤炭佔全國省際調撥量的75%至80%,焦炭出口量佔全國的80%。在鐵路運能不足的情況下,公路運輸成為晉煤外運的主力,38萬輛貨運車輛成為山西經濟的重要支撐。
李盛霖説,受經濟結構和利益驅動的雙重影響,非法超限超載運輸一度使山西成為全國超限超載最嚴重、治理難度最大的地區,給山西的公路橋梁安全造成嚴重破壞。山西治超一度面臨嚴峻形勢和前所未有的壓力。
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不要帶血的GDP”,把治超工作作為踐行以人為本、實現科學發展的具體體現。從2007年12月19日開始,採取堅決措施,組織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治超總行動。
李盛霖認為,山西經驗有四個方面值得借鑒:
一是堅持政府治超,形成政府主抓、部門聯動的治超格局。山西省委、省政府把治超工作由部門行為上升為政府行為,由行業行為轉變為社會行為,確立了市、縣政府是治超的責任主體,市長、縣長為治超的第一責任人,獨創了“一橫兩縱”的治超體制,建立了“管理無縫隙”、“責任網格化”的監管模式,形成了政府主抓、條塊結合、區域協作、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二是堅持依法治超,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山西省從完善法制入手,省政府出臺了2個政府規章、6個政府文件,省人大已將《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工作條例》列入立法進程,各相關部門還制定了更具操作性的細則辦法。完善的法規體系,解決了執法過程中自由裁量權寬泛的不足,賦予了執法部門暫扣生産工具、查封生産場所的強制手段,化解了源頭治理無依據、行政處罰無手段、責任追究難落實的矛盾。
三是堅持源頭治理,實現標本兼治。山西省在治超過程中,注重“堵”“疏”結合,在全面加強路面執法監管的同時,把工作重點放在源頭治理上,調動和發揮公安、工商、運管等部門的力量,把好了車輛標準、源頭裝載、貨物運輸“三個關口”,對公示的1.1萬戶貨源企業實行派駐和全天候巡查,基本上把違法超限超載問題遏制在源頭,解決在苗頭。
四是堅持責任倒查和重獎重罰,嚴明工作紀律。不到兩年時間,有400多名幹部因治超不力受到黨紀政紀處分,110家企業受到處罰,還有一名在職縣長被免職。這個力度是前所未有的。與此同時,對治超成績突出的市縣,給予獎勵;對治超反彈的市縣,實行交通項目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