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7日電(記者劉奕湛)教育部27日下發的《關於切實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和貫徹落實國家資助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在全面做好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和在校生資助工作的同時,要繼續密切關注汶川地震受災學生、雲南地震和南方洪澇災區受災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將來自這些災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部納入國家助學金資助範圍。
通知強調,今年是我國歷史上普通高校招生人數最多的一年,將有大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入高校就讀。要積極協調經辦銀行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特別困難學生,要減免學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對烈士和優撫對象子女、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要更多地給予特殊的關心和幫助。
通知指出,新生和在校學生秋季學期開學後,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切實做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努力增加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積極引導、合理組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要嚴格按照規定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要繼續認真做好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其他各項資助工作。
此外,8月15日至9月15日,教育部將繼續開通資助工作熱線電話,接受政策諮詢和問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