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7月28日電(記者劉翔霄)記者從山西省政府辦公廳了解到,今年11月底前,山西將根據出現險情程度的不同,對全省400萬平方米校舍完成集中重建和改造加固局部,進一步提高中小學校舍防震抗震能力、消除安全隱患。
按照要求,建設中原則上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學校和建設內容,擴大或削減建設規模;凡佈局調整規劃方案中未保留的學校,不得納入維修改造範圍;對整體出現險情的校舍拆除重建必須做到“牢固、實用、安全、方便學生”,嚴禁不切實際超標準超面積建設。
根據規定,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過程中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涉及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在服務雙方達成協定的基礎上,適當減收或免收;對企業以提供免費服務的形式,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中小學校建設進行的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有關實施意見明確,改造後的校舍如因選址不當或建築質量問題遇災垮塌致人傷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間當地政府、政府有關部門、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及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建設、評估鑒定、勘察、設計、施工與工程監理單位及相關負責人員對項目依法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