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7月29日電(記者朱旭東)江蘇省近日出臺《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將公立醫院補償逐步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和財政補助3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逐步取消“以藥養醫”,扭轉公立醫院趨利行為。
江蘇省衛生廳廳長郭興華表示,服務收費中的“藥事服務費”絕不是“藥品加成”的代名詞,江蘇將通過逐步增加財政補助來逐步降低患者的負擔。
郭興華介紹,藥事服務費是指從藥品採購、處方到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成本,應作為醫療服務收費的一部分,也體現了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逐步取消藥品加成,肯定不會完全由醫療服務收費來彌補,如果這樣,百姓就根本感受不到新醫改帶來的實惠。”
據了解,江蘇省將在今年年底實現30%的縣(市、區)落實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及相應的報銷政策,2011年,此政策覆蓋江蘇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江蘇首先在基層醫療機構取消藥品加成,全部由政府的財政投入來彌補因取消藥品加成帶來的虧空。”郭興華表示,至於公立醫院如何取消藥品加成,江蘇將通過試點以後逐步推行,主要通過政府加大對公立醫院的投入來減少醫院的服務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