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8月1日電(記者 梁娟)西安交通事故專業法庭--蓮湖區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專業法庭,7月31日上午在交警蓮湖大隊開庭,首次公開審理交通肇事案。
7月31日上午9時許,位於交警蓮湖大隊院內的交通事故專業法庭正式開庭,公開審理李忠良交通肇事一案。法庭內的旁聽群眾是來自蓮湖區數十家單位的駕駛員、安全員。
2008年12月1日下午2時許,李忠良駕駛一輛微型貨車從大慶路由東向西行駛。當他經過西電整流器廠附近時,將一名橫穿馬路的74歲老人撞倒在地。李忠良隨即撥打電話報警,將老人送往醫院救治,但老人終因搶救無效死亡。李忠良在事故發生後迅速報警,主動救治老人,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傾全家之力為受害人家庭支付經濟賠償。合議庭最後作出一審判決,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李忠良有期徒刑6個月。
西安市交警支隊事故處副處長高建民説,公安部提出了“小事故快速處理,大事故法庭式調解”的改革方向後,交警蓮湖大隊與蓮湖區法院協調,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和人民調解‘三結合’,並在大隊內成立了專業法庭和‘調解室’。最近交通事故頻發,結合具有一定特點和教育意義的交通事故案件進行審理,對參加旁聽的轄區單位及一些駕駛人有一定教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