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5日電(記者 杜宇)記者5日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獲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堅持做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發出的《關於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基金結余較多的城市要根據基金收支情況適當調整基金支付政策,避免結余資金過多。充分利用基層和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探索建立普通門診費用統籌,擴大制度受益面。
對起付線、封頂線、基金支付比例和補助範圍等政策的調整,要通盤考慮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情況、居民潛在醫療需求增長和醫藥費用上漲等因素,注意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要探索做好參保人員在不同制度間轉移時的醫療保險關係和待遇等的銜接。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推進統籌城鄉醫療保險的不同方式和路徑。
《通知》還要求,2009年全國所有城市都要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規範和完善財政補助政策,提高統籌層次,積極推進地級統籌,切實加強經辦管理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