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6日電(記者 周婷玉、鄒偉)根據衛生部6日公佈的《關於建立農村居民健康檔案的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我國將為農村居民建立健康檔案。
徵求意見稿中要求,以家庭為單位統一建立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檔案應包括農村居民個人健康檔案和家庭健康檔案。由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通過週期性健康體檢、院內外醫療衛生服務、入戶調查等多種形式,獲取農民健康基本信息,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2009年是建立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工作的啟動之年。衛生部要求各地慎重選擇試點地區。試點地區應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衛生服務能力、農民群眾健康需求和疾病譜等方面的特點,選擇部分適宜模塊建立健康檔案,不強調一步到位。
徵求意見稿要求,到2009年底,各地建立健康檔案的農業人口數不低於本地區農業人口數的5%,到2011年建檔率不低於30%。優先為老年人、孕産婦、兒童、殘疾人、慢性病人等重點人群建立健康檔案,逐步覆蓋到全人群。
衛生部表示,為農村居民建立健康檔案是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切入點,對於改善衛生服務公平性和轉變農村衛生服務模式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