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8月10日電(拉巴次仁、劉筱)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林業廳獲悉,今年中央財政為西藏自治區下撥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7.58億元。
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項目範圍涉及全西藏7個地市的65個縣,包括西藏地區內的江河源頭、雅魯藏布江幹流流域、邊境國防林區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及自然遺産的重點公益林區。
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的補償對像是承擔重點公益林管護的單位,包括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鄉鎮集體和個人的管護責任人。補償基金將對管護人員的勞務費或林農的補償費、林木撫育費用、重點公益林的森林防火等發生的費用進行補償,國家對核定的重點公益林每畝補助5元。
據西藏自治區林業局介紹,自2004年西藏正式被國家列入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實施範圍以來,項目的實施已解決了3.5萬農牧民的就業問題,區域內的森林資源得到了有效保護,區域周邊的氣候、水資源、水質狀況也得到了較好的改善。
西藏是我國森林資源最富集的省區之一,森林覆蓋率為11.3%。目前,西藏已有6300多萬畝重點公益林享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