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出版界完成首次等級評估 全國500家出版社重新分類排隊
新華社北京8月10日電(記者璩靜)新聞出版總署10日公佈了我國首次經營性出版社等級評估情況。至此,全國500家出版社按8大類別分為四個等級,這次歷經六年制度研究和全行業摸底調查的等級評估,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出版業進行的首次評估,也標誌著中國出版企業評估制度已正式建立。
該等級評估按照社科、科技、大學、教育、古籍、少兒、美術、文藝等8個類別將500家經營性出版單位分為四級:一級單位100家,佔20%;二級出版單位175家,佔35%;三級出版單位200家,佔40%;四級出版單位25家,佔5%。其中,新聞出版總署將授予前100家出版單位“全國百家圖書出版單位”的榮譽稱號。
自2003年開始,新聞出版總署就開始著手研究制訂圖書出版單位的評估制度,經過五年論證調研,最終形成了一套定量與定性、項目加權重相結合的科學評估體系。2008年,新聞出版總署委託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中國編輯學會和中國版協科技委員會等三家仲介機構,根據評估體系對500家經營性圖書出版單位出版情況和整體水平實施了等級評估。
“前100家出版單位有六大特點:一是社會文化影響力大;二是特色鮮明,品牌響亮;三是重點圖書多、獲獎圖書多、社會貢獻大;四是注重人才培養,人員職稱結構合理;五是創新能力強;六是資産運營效果好。”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管理司司長吳尚之説。
吳尚之表示,新聞出版總署將對獲得“全國百家圖書出版單位”的出版社進行重點支持,在資源配置等相關政策上給予傾斜和支持,鼓勵其做大做強,充分發揮示範作用。對被評為四級的出版單位給予警示,要求其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對經營管理不善,問題嚴重的出版單位,整改期過後達不到辦社條件的,採取關、停、並、轉等措施。
今後,全國經營性出版社等級評估將每三年舉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