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3日電(記者王立彬)2009年報國務院批准城市建設用地審批工作目前全部完成,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民生類住房佔居住用地面積的81.1%。
記者13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全國31個省(區、市)共81個城市申報了用地。經嚴格審查,核減城市建設用地1522.3公頃,其中新增建設用地1106.1公頃。核減後,國務院批准81個城市用地總面積為34422.37公頃,其中新增建設用地25265.69公頃,較去年增加16.7%。批准用地中,涉及農村集體土地27618.54公頃,佔用地總面積的80.2%;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佔居住用地的81.1%。
在用地審查中,國土資源部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年均用地,嚴控用地規模。對近兩年來批准的城市用地供地率低的,酌情核減新增建設用地,促進存量土地的及時利用。合理確定土地用途,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型産品建設項目用地。堅持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佔居住用地比例必須達到70%以上。嚴格補充耕地、足夠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耕地開墾費、徵地補償安置費和社會保障資金安排必須達到當地規定的標準。
從批准情況看,今年批准的城市新增建設規模較去年增加16.7%,主要原因是一些城市以前用地量少,用地基數低,今年加大了城市建設力度;有些城市尤其部分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用地量依然較大;由於擴內需、保增長,今年新建城市基礎設施較多,與去年相比城市交通運輸用地增加68.2%。從批准的規劃用途看,七成以上批准用地用於城市交通和公共基礎設施及居住項目建設。部分城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不佔用新增建設用地,主要通過存量土地安排解決。此外,半數以上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不適應發展需要,許多城市涉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
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報國務院批准的城市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存在申報用地規模偏大、申報不及時以及已批准用地供地率低等問題。今後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控制城市用地規模和範圍,促進城市合理髮展。城市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要結合供地率統籌考慮,批而未用存量土地多的,相應減少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防止土地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