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記者 江國成)記者14日從國家有關部門獲悉,去年4月國家8部門發佈的“1年內景點門票價格只能降不準漲”禁令到期解除後,一些地方的景區被“壓抑已久”的漲價意願開始釋放,調價行為相對集中。不過,國家有關部門表示,將會嚴格查處各地漲價行為中的違規行為。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司13日宣佈,今年下半年,將繼續加強民生價格監管,組織開展醫藥、教育、通信、郵政、物業管理等領域的價格檢查,維護人民群眾的價格權益;加強涉企收費監管,優化生産、投資、經營環境;加強價格壟斷和不正當價格行為監管。
近日,前一階段還相繼利用發放旅遊優惠券、打折吸引客源的國內部分景區景點,在旅遊市場人氣逐漸回升、 “十一”長假即將到來之際,紛紛舉起漲價大旗。對這種“大煞風景”的做法,有關部門權威人士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按照規定,景區景點門票價格調整由各級地方政府部門負責,如發現有違規行為,有關部門將會嚴格查處。
去年4月9日,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和國家文物局聯合下發了《關於整頓和規範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整頓門票價格,規定“從本月起用1年時間,對全國範圍內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門票價格進行清理整頓。清理整頓期間,門票價格及遊覽參觀點內纜車、觀光車、遊船等交通運輸服務價格一律不得提高,門票價格過高的,要適當降低”。
這份文件要求,除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外,全國各級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和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兩年內全部實現向社會免費開放。與人民群眾關係密切的城市休閒公園要充分體現公益性,實行免費開放。暫不具備免費開放條件的,應實行低票價,並規定實行免費開放的具體時間。各地要建立遊覽參觀點免費開放日制度,明確對兒童、學生、未成年人、老年人、現役軍人、殘疾人、宗教人士等的門票價格減免範圍和標準、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