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8月14日電(記者 王小鵬)記者從吉林省農委獲悉,《吉林省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辦法》已于近日頒布並開始實施。辦法特別規定,投保的農業機械發生事故,搶救治療費用由保險公司先行墊付。
辦法還明確了農業機械事故的概念,即農業機械事故是指農業機械在作業、轉移或停放時,因過錯或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産損失的事故。
據吉林省農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辦法的頒布與實施使吉林省安全生産領域處理農機事故的法規更加健全,為吉林省農業機械化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保障,是吉林省農機安全監督管理的又一重大舉措。
據了解,近年來吉林省農業機械化進程加快,農業機械保有量大幅增加。截至2008年末,吉林省農業機械保有量已達到278.8萬件。其中,各種拖拉機、聯合收割機76.8萬台,配套農機具202萬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