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8月16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近日決定,建立全省山洪災害預警責任體系,工作網絡涉及每個基層單元,並把預警責任納入政府、部門領導和有關責任人年度考核內容。
浙江是山洪易發地區。有關統計數據表明,近年來,洪澇颱風災害傷亡人員絕大多數是山洪造成的。浙江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指出,各有小流域山洪災害防禦任務的縣(市、區)應在可能發生山洪災害的地區全面建立鄉鎮(街道)、村(社區)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包括學校、農場、林場、水利工程、礦山、企業、旅遊景點管理單位,解放軍、武警部隊,工讀、勞教、監獄、看守所等司法、公安管理單位和各類群體活動的組織單位)山洪災害實時雨水情預警責任體系,明確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和各類企事業單位山洪災害預警工作責任人,全面形成基層預警工作網絡。
通過落實村(社區)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監測預警員和水庫、地質災害等巡查員的方式,與其簽訂工作合同,明確職責。
根據浙江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規定,預警信息發佈的責任主體是各地氣象、國土、水文、防汛等部門建立的山洪災害預警工作組。有關縣(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認真分析研究,合理確定可能造成山洪災害的實時雨水情預警標準。一遇警情,層層及時、準確上報,切實做好山洪災害預警信息的及時發佈和傳遞。
浙江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指出,各有關縣(市、區)政府須建立防禦山洪災害預警責任追究制度,凡是下一級預警責任體系和責任人未落實的,要追究上一級責任;凡未按要求建立預警責任體系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損失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責任人沒有及時到崗到位,玩忽職守,漏報、錯報、遲報,造成人員傷亡的,要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