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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工作啟動 百姓有廉價優質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19日   來源:人民日報

宋 嵩 製圖 

    核心提示

    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8月18日召開會議,正式啟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工作,發佈《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暫行)》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部分)》。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都包括哪些內容?將給百姓帶來哪些實惠?記者採訪了衛生部有關負責人及醫藥衛生界部分專家。

    時間表確定,2011年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根據《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

    2009年,每個省(區、市)在30%的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30%的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到2011年,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實施規範的、覆蓋城鄉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專家觀點】

    北京大學教授李玲認為,讓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必須保障群眾的基本用藥需求,以有限的資源取得最大的健康效益。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不僅有利於優化醫藥資源配置,保障群眾基本用藥需求,克服醫藥資源浪費與短缺問題。同時,能夠有效解決看病貴、看病難問題,切實減輕人民群眾的醫藥負擔。

    目錄包括藥品品種307個,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和其他醫療機構配備使用兩個部分。目前,我國已先期公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藥、中成藥共307個藥品品種。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其他部分)》是基層部分的擴展,將配合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儘快制定出臺。

    在保持數量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實行動態調整管理。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必要時,國家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適時組織調整。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的藥品包括化學藥品、生物製品、中成藥。不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遴選範圍的藥品包括:含有國家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主要用於滋補保健作用,易濫用的;非臨床治療首選的;因嚴重不良反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明確規定暫停生産、銷售或使用的;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不符合倫理要求的。

    【專家觀點】

    衛生部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司長鄭宏介紹,國家基本藥物遴選是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並重、基本保障、臨床首選的原則,結合我國用藥特點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的要求,參照國際經驗,合理確定基本藥物的品種(劑型)和數量。

    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購買基本藥物,價格至少便宜25%

    根據國家物價主管部門初步測算,基本藥物價格平均降幅約在10%左右。同時,基本藥物在基層實行零差率銷售,取消15%藥品加成。兩者相加,群眾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購買基本藥物,價格上至少便宜25%。

    根據規定,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藥物。

    根據規定,在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初期,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確需配備、使用非目錄藥品,暫由省級人民政府統一確定,並報國家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備案。

    【專家觀點】

    衛生部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司副司長秦耕指出,我國將建立基本藥物優先和合理使用制度。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

    基本藥物全部納入政府定價範圍,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採購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許嘉齊指出,基本藥物全部納入政府定價範圍,既要考慮企業有合理的利潤空間,鼓勵企業生産基本藥物,同時也要切實降低基本藥物價格,科學合理制定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在零售指導價格規定的幅度內,根據招標確定的採購價格,形成本地區基本藥物零售價格。

    根據規定,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以政府為主導的藥品集中採購相關機構按《招標投標法》和《政府採購法》的有關規定,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採購。由招標選擇的藥品生産企業、具有現代物流能力的藥品經營企業或具備條件的其他企業統一配送。

    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負責制定基本藥物全國零售指導價格。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原則上按藥品通用名稱制定公佈,不區分具體生産經營企業。

    在國家零售指導價格規定的幅度內,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形成的統一採購價格、配送費用及藥品加成政策,確定本地區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具體零售價格。

    據悉,我國將完善國家藥品儲備制度,確保臨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確定、企業不常生産的基本藥物生産供應。

    【專家觀點】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指出,藥品招標採購要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堅持全國統一市場,逐步形成全國基本藥物集中採購信息網絡。

    什麼是基本藥物制度?

    基本藥物制度是一個全球化概念,是一個國家藥物政策的核心。

    “基本藥物”的概念,由世界衛生組織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夠滿足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保證供應、基層能夠配備、國民能夠公平獲得的藥品,主要特徵是安全、必需、有效、價廉。各國公共醫療保障體系都不可能為民眾的所有藥物開支付賬,因此對所有上市的藥品進行適當的遴選,編制出基本藥物目錄。目前,全世界約有160個國家和地區擁有正式的基本藥物目錄。

    我國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為維護人民群眾健康、保障公眾基本用藥權益而確立的一項重要的國家醫藥衛生政策,是國家藥品政策的核心和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的基礎。主要內容包括合理確定基本藥物品種,完善基本藥物的生産、供應、使用、定價、報銷等政策,保障群眾基本用藥。 (記者 白劍峰)

 
 
 相關鏈結
·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正式啟動|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 衛生部:我國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正式啟動
· 衛生部發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衛機構部分)
·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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