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8月19日電(記者王志恒)記者18日從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了解到,《甘肅省食品生産小作坊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已正式出臺並在全省施行。該辦法明確規定,今後凡是小作坊生産的食品,一律不得進入超市進行銷售。
食品生産小作坊是指固定從業人員較少,有固定生産場所,生産條件簡單,從事傳統、低風險食品生産加工活動(不含現做現賣)的尚未取得食品生産許可證的食品生産單位。
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食品監管處處長何生榮介紹説,該辦法對小作坊生産環境、生産原料、生産設備等做出了明確規定。今後,小作坊生産加工的食品不得跨縣域銷售,不得進入商場、超市銷售;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要做到專櫃存放、專人添加,並單獨使用臺賬。小作坊生産的食品應當簡易包裝,散裝食品應在密閉衛生的容器貯存和銷售,預包裝食品應當在最小包裝加印(貼)限定區域銷售標誌。
辦法規定,縣級質監部門要按規定與生産小作坊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作為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依據。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甘肅省對食品生産企業實施市場準入制度,目前全省取得食品生産許可證的企業已達到1628戶,共頒發了2030張食品生産許可證。隨著這項制度的深入實施,大量不具備生産條件的食品企業被停産、轉産或被市場淘汰,一大批規模企業實現了快速發展,食品質量安全總體水平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