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8月23日電(楊英春)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介紹,截至今年6月底,新疆在3年多時間裏累計救助困難群眾475萬人,支出城鄉醫療救助資金5.2億元。
為切實解決困難群眾看病難問題,2006年,新疆在27個縣市開展了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試點。在取得經驗後,2007年醫療救助制度迅速在全疆推開,所有縣市都出臺了城市醫療救助實施細則,成立了城市醫療救助領導小組,建立了個人申請、社區居委會評議、街道辦事處(鄉鎮、場)審核、民政部門審批的規範化工作制度。
和田市低保戶阿孜古麗努爾買提今年3月因治療動脈瘤,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醫院住院花費了10.4萬元,按照大病醫療救助的最高限額,民政部門給她報銷了10萬元。
和碩縣低保戶李懷興身患疾病,妻子雙目失明,今年年初,民政部門了解到他的情況後,安排他去醫院治病,並給他報銷了1萬多元的治療費用。
據了解,新疆所有縣市還制定了農村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積極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對接,資助農村困難人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農牧區實施了大病和常見病醫療救助。
一些縣市還積極出臺城鄉醫療救助新措施,變住院後救助為住院前救助,解除了困難群眾的後顧之憂。
和田市民政局副局長沙拉買提·買提奴日説,今年年初,和田市民政局與烏魯木齊以及和田地區的20多家醫院簽訂了協議,規定只要是和田市城鄉醫療救助對象住院,均可先行入住,出院後再結算醫療費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低保處處長呂子祥説,目前城市醫療救助面已覆蓋了全疆每個角落,醫療救助資金全部都實現了“陽光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