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記者董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4日表示,針對一些地方出現不規範徵地、損害農民利益的現象,有關職能部門將加強督查,保證農民被徵地之後及時足額得到補償,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法徵地現象。同時,抓緊推進徵地制度的改革,總的方向是縮小徵地範圍,提高補償標準。
陳錫文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説,徵地問題是屬於城鄉關係的焦點問題,這幾年徵地制度在逐步規範。一些地方出現不規範的徵地,損害農民利益的現象確實是存在的,這也是引發農村群體性事件,或者引發農村矛盾的一個重要方面。
“每年可以向農民徵收多少土地是由國家根據發展規劃來確定的。”陳錫文説,比如在金融危機爆發以前,正常年景下,國務院審批的對各省可以使用的建設用地大約是400萬畝,其中有280萬畝是要徵用農民的土地。今年由於情況特殊,為了保增長,各地建設規模較大。所以針對這一情況,國務院批准的建設用地總量是630萬畝,其中315萬畝是需要徵用農地。
他強調,徵地的審批權限只有省和國務院兩級政府。沒有得到國務院或者是省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擅自徵地,就是違法違規徵地。
關於補償問題,陳錫文説,根據法律規定,對徵地農民要給予一定的補償。一些地方出現徵地之後對農民保障不夠,實際是指兩個方面:一是法律規定的補償標準,沒有及時足額發給農民;二是地徵走之後沒有讓農民及時加入當地的社保體系,從而引起矛盾。
陳錫文説,去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所作的決定已經提出了一個原則性的方向,文件要求在城鎮建設的規劃區以外,如果是非公益性的項目用地,得到批准之後這部分土地可以不向農民徵用,農民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項目開發經營。
“也就是説,可以採取出租等方式,土地的性質就不改變了。”陳錫文表示,這是目前改革要邁出的第一步,有關部門正在按照這個決定修改有關法律,制定有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