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7日電 1979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創辦經濟特區的決策。以創辦經濟特區為標誌,中國的對外開放邁出了重要步伐。
創辦經濟特區的設想萌發于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前。早在1978年,為吸取國外的先進經驗,以推動中國的現代化建設,國務院曾先後組織多批團組分別考察了港澳地區和西方一些國家。其中,港澳經濟考察組回到北京後向中央建議,把靠近港澳的廣東寶安、珠海兩縣改為省轄市,建設成為具有相當水平的對外生産基地、加工基地和吸引港澳遊客的遊覽區。這一設想得到了黨中央和國務院主要領導人的支持。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創辦經濟特區的設想逐步形成。1979年4月,中共中央工作會議召開,廣東省委負責人在向中央領導同志作彙報時,建議中央下放若干權力,允許在毗鄰港澳的深圳市、珠海市和重要僑鄉汕頭市開辦出口加工區。這一建議得到了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視。鄧小平在與廣東省委負責同志談話時表示:還是叫特區好,陜甘寧開始就叫特區嘛!中央沒有錢,可以給些政策,你們自己去搞,殺出一條血路來。
在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基礎上,7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了廣東、福建兩省省委關於在對外經濟活動中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的報告,決定對廣東、福建兩省的對外經濟活動給予更多的自主權,以充分發揮兩省的優越條件,擴大對外貿易,抓緊當前有利時機,先走一步,把經濟儘快搞上去。同時決定,先在深圳、珠海兩市劃出部分地區試辦出口特區,待取得經驗後,再考慮在汕頭、廈門設置特區。這一重大決策的實施,使廣東、福建兩省的對外經濟活動迅速活躍起來。
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批准《廣東、福建兩省會議紀要》。“出口特區”被正式改名為“經濟特區”。同年8月,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批准在深圳、珠海、汕頭、廈門設置經濟特區,並通過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這標誌著中國的經濟特區正式誕生了。
隨著經濟特區創建工作的陸續展開,來自全國各地的建設大軍來到這裡艱苦創業。短短幾年功夫,特區建設就取得了重要成就。深圳這個昔日的邊陲小鎮迅速發展成初具規模的現代化城市,成為國內外關注的改革開放的熱土。
1984年1月24日至2月15日,鄧小平先後視察了深圳、珠海、廈門三個經濟特區,對特區建設的成就給予了充分肯定,並分別為三個經濟特區欣然揮筆題詞。回到北京後,他特意就辦好經濟特區同中央幾位負責同志談話,指出:“我們建立經濟特區,實行開放政策,有個指導思想要明確,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區是個窗口,是技術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識的窗口,也是對外政策的窗口。從特區可以引進技術,獲得知識,學到管理,管理也是知識。特區成為開放的基地,不僅在經濟方面、培養人才方面使我們得到好處,而且會擴大我國的對外影響。”
經濟特區取得的令人矚目的巨大成就,向世界展示了中國改革開放的堅定決心,同時也為逐步擴大對外開放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提供了豐富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