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平頂山9月8日電(記者于振海 趙鵬)經河南省平頂山市委常委會8日下午研究,提出了對新華四礦瓦斯爆炸事故有關責任人的初步處理意見。
建議按程序免去新華區主管安全的副區長齊同燕,市煤炭局黨組成員、副縣級幹部張西志的職務;由新華區對區管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由檢察機關立即依法追究3名區派駐礦監管人員的瀆職責任。
同時,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34條規定,已對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平頂山市新華區新華四礦法定代表人、礦長李新軍,分管安全副礦長侯民,分管生産副礦長鄧群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
據初步調查,新華四礦被列為平頂山市128座停工停産整改礦井,但在停産整頓期間,違法違規組織生産,導致事故發生。
平頂山市新華四礦9·8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省、市搶險指揮部,按照中央和河南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的指示和要求,集中研究搶險的措施,搶險工作有序開展。現已查明,井下當班93人,已搶救14人安全升井,35人遇難。
事故發生後,搶險指揮部立即調集平頂山、寶豐、石龍、中平能化4支救援隊伍,截至8日17時22分已下井搶險286人次,目前井下搶險作業還在緊張進行。對已搶救出的14名傷員,衛生部門協調國家、省專家不惜代價,正全力救治。現除4名重症外,其餘人員病情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