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9日電(記者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9日發佈消息,海關總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商務部決定自9月1日起廢止《構成整車特徵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
發改委指出,為適應我國汽車産業調整和發展的需要,決定廢止2005年2月28日以海關總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商務部第125號令公佈的《構成整車特徵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