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9月10日電(記者 趙仁偉)記者從山東省公安消防總隊獲悉,造成18人死亡10人受傷的臨沂市山東金蘭現代物流發展有限公司“9·2”危險化學品爆燃事故原因現已查明,這次事故是由於危險化學品發泡劑H遇酸性物質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爆燃所致。
9月2日15時35分,臨沂市公安消防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臨沂蘭山區金蘭物流城F3區運恒貨運托運部發生一起危險化學品爆燃事故。支隊立即調集26部車91名消防官兵趕赴現場施救,經全力撲救,于16時30分左右將火撲滅。爆燃事故造成18人死亡,10人受傷。目前,傷者病情穩定,部分傷者已痊癒出院。
事故發生後,根據山東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臨沂市立即成立了由市政府負責同志任組長的事故調查處理組,組織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和化工專家全面開展調查工作。受臨沂市政府的委託,山東省公安消防總隊迅速組織省火災事故調查專家組部分成員,協助臨沂市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工作。經事故原因調查組現場勘驗、調查訪問,化學實驗以及鑒定檢驗,綜合分析認定,臨沂市山東金蘭現代物流發展有限公司“9·2”危險化學品爆燃事故原因是危險化學品發泡劑H遇酸性物質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爆燃所致。發生爆燃的物質為發泡劑H(N,N-二亞硝基五亞甲基四胺),屬於一級易燃固體。
調查組認定,山東金蘭現代物流發展有限公司運恒貨運托運部無證經營、違章存放,違法儲運危險化學物品,最終導致了事故的發生。目前,臨沂市公安機關以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對運恒貨運托運部主要負責人、江蘇宜興遠恒貨運配載部主要負責人、臨沂雪華經貿有限公司經理等11名責任人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