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1日電(張曉松、聶妍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機關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加強2009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日旅遊市場監管工作,維護假日旅遊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工商總局要求各地工商機關採取以下五項措施,維護假日旅遊市場秩序:
加強市場主體監管。對旅遊市場主體嚴格依法登記,加強節慶期間各類商品展銷會的監管,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加強假日旅遊節慶活動監管。重點打擊商業賄賂、“零負團費”等違法行為。及時發佈旅遊消費警示信息,曝光旅遊消費欺詐典型案例。
以食品為重點,強化假日商品市場監管。抓好月餅市場、重點食品的專項執法檢查。加強旅遊商品特別是旅遊工藝品、紀念品、農副土特産品等的監管。
加強對假日市場廣告監管。規範廣告發佈行為,重點打擊以促銷、打折、廠家直銷、降價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強化12315受理、轉辦、反饋、綜合分析和旅遊消費引導功能。積極開展旅遊消費維權教育,倡導和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