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9月24日電(記者賀佔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日前公佈了《關於促進就業工作的意見》,在延續原有基本就業政策的同時,新出臺四項措施解決新疆就業難題,系列扶持政策所需資金全部來自新增資源稅。
這四項措施涉及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企業吸納新疆籍勞動者就業、社區就業、自謀就業等四方面內容:
對返鄉從事農牧業經營管理和服務的大中專畢業生,按實際參加社保種類給予3年的社保補貼和按當地農民人均生活水平標準給予生活補貼。城鎮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參與新農村建設,從事農牧業生産經營管理和服務的,同樣享受社保補貼和生活費補貼。
鼓勵企業吸納新疆籍勞動者就業,所有在新疆註冊的各類企業,以及在新疆承攬生産經營和工程項目的企業招用新員工,其招用的新疆籍員工不得少於50%,並儘量多地招用少數民族員工。對新招用的新疆籍員工,政府按企業為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50%給予3年的養老保險補貼。
社區要通過大力開發社區公益性崗位、大力發展家庭服務業等,使轄區內就業困難人員年就業率不低於80%。支持社區做好就業工作,按社區居民每人每年10元標準建立社區就業援助金。
對通過靈活就業、從事家庭服務業實現就業,並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按本人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50%給予補貼。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副主席艾爾肯·吐尼亞孜説,以上措施是新疆就業政策的重大突破,有利於緩解就業壓力,促進就業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