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9月25日電(記者岳德亮)受浙江省政府委託,浙江省審計廳廳長謝力群9月24日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2008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時説,辦公用房配置超標嚴重,公房改變用途現象普遍。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審計部門對省本級及6個市、16個縣(市、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産開展了同步審計調查。審計發現,辦公用房配置超標嚴重,調查的10家省級單位,有6家單位辦公用房配置超過建設標準,其中配置最高的人均擁有辦公用房面積220.2平方米,實際使用人均辦公用房面積80.5平方米。紹興市審計調查涉及的16家單位人均辦公用房建築面積均超過標準,為65平方米,最高人均147平方米。
而且,公房改變用途現象普遍。根據審計部門對省本級及6個市、16個縣(市、區)調查情況看,有57.93萬平方米用於出租,有57.15萬平方米無償給單位、個人佔用,閒置房産2.93萬平方米。調查的10家省級單位用於機關辦公4.70萬平方米、用於出租經營6.12萬平方米、被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無償佔用6629.71平方米。
浙江省審計廳指出,這些公房的出租不規範。如調查所涉房産出租簽約8年以上的9.89萬平方米,最長租期為20年,有的因租期過長,租金過低,有2.2萬平方米被承租方轉租牟利。如浙江省商務廳後勤服務中心將位於杭州市中心的延安路468號老辦公用房出租給浙江申大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日租金每平方米1.44元,後又返租該樓約350平方米房産作為辦公用房,每平方米日租金2.78元,返租租金大大高於原出租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