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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文化産業振興規劃亮點: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文化産業“躍升”到國家戰略層面
——聚焦《文化産業振興規劃》六大“亮點”

    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新華社記者 周瑋)繼鋼鐵、汽車、紡織、裝備製造、船舶、電子信息等十大産業振興規劃之後,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討論並原則通過第十一個産業振興規劃——《文化産業振興規劃》。新華社26日受權播發了規劃全文。這標誌發展文化産業已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並進入實施階段。

    《文化産業振興規劃》為未來幾年我國文化産業發展確定了總體目標,其發佈實施對我國文化産業的發展將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對於調整優化産業結構,積極應對金融危機,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進一步明確文化産業發展戰略重點

    《規劃》明確提出:以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印刷複製、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數字內容和動漫等産業為重點,加大扶持力度,完善産業政策體系,實現跨越式發展。“發展重點文化産業”的提出,進一步明確了文化産業發展的戰略導向和戰略重點,為實現調整和優化文化産業結構的戰略任務選擇了突破口和切入點,通過扶持重點文化産業,帶動其他行業的發展,進而達到優化産業結構,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目的。

    《規劃》還提出“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加快建設一批具有重大示範作用和産業拉動作用的重大文化産業項目。

    近年來,為貫徹落實《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有關部門積極實施國産動漫振興工程、國家數字電影製作基地建設工程、多媒體數據庫和經濟信息平臺、“中華字庫”工程、國家“知識資源數據庫”出版工程等重大文化建設項目,有力帶動了文化産業的發展。

    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大型文化産業實體

    “培育骨幹文化企業”,也是《規劃》提出文化産業發展的重點任務之一。《規劃》提出要在重點文化産業中選擇一批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文化企業或企業集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跨地區、跨行業聯合或重組。

    目前,有關部門已經開始調查研究,著手骨幹文化企業的培育工作,準備在全國範圍內選擇若干家文化企業,作為重點培育的對象,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大型文化産業實體。新聞出版領域將重點推進出版發行企業聯合重組,打造中國出版傳媒業航空母艦,參與國際文化競爭。廣電領域積極推動省內有線電視網絡整合,並支持有條件的省級網絡公司跨省重組擴張,在全國形成若干大型有線網絡骨幹企業。文化系統將重點推動動漫遊戲業的資源整合,在全國形成若干有自主創新能力的動漫企業集團;將推動演出院團的體制改革,推動組建有強大競爭力的演藝集團;將推動演藝資源的跨地區整合,在全國形成若干有聚集效應和強大輻射力的演藝院線。

    培育新的文化消費熱點

    文化産業的發展需要文化産品市場的擴大和文化消費水平的提高。文化消費的擴大,對於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方面、多樣化的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義,對於國民經濟向較高質量和較高層次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規劃》提出,不斷適應當前城鄉居民消費結構的新變化和審美的新需求,創新文化産品和服務,培育新的文化消費熱點。要提供價格合理、豐富多樣的文化産品和服務。開發與文化結合的教育培訓、健身、旅遊、休閒等服務性消費,帶動相關産業發展。

    據悉,文化部正在與國家旅遊局共同研究促進文化與旅遊結合發展的政策意見,擬從2010年開始,每4年推出一個中國文化旅遊主題年,每2年舉辦一屆中國國際文化旅遊節。

    為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指明方向

    近年來,新興文化業態發展有聲有色。文化部與工業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連續3年舉辦了“中國手機原創動漫大賽”,參與的手機用戶上千萬人次,手機動漫作品下載達數千萬人次。

    為進一步推動新興文化業態發展,為文化與科技的融合發展指明方向,《規劃》提出採用數字、網絡等高新技術,大力推動文化産業升級。支持發展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網絡廣播影視、數字多媒體廣播、手機廣播電視,開發移動文化信息服務、數字娛樂産品等增值業務,為各種便攜顯示終端提供內容服務。並提出積極發展紙質有聲讀物、電子書、手機報和網絡出版物等新興出版發行業態等。

    降低準入門檻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和外資

    《規劃》提出要落實國家關於非公有資本、外資進入文化産業的有關規定,積極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産業領域,參與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産業格局。

    目前,在文化部門主管的演出、娛樂、藝術品、網絡文化、動漫遊戲等領域,基本實現對國內非公有資本全方位、全過程開放,除少數領域外,對外資也已基本開放。新聞出版領域一方面為非公有文化機構從事印刷、發行、網絡出版等出版産業的有關經營活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積極引導和規範非公有文化機構以內容提供、項目投資、聯合出口等方式與國有出版企業深度合作,有序參與市場圖書出版活動。

    加大政府對文化産業的投入

    《規劃》提出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文化産業的投入,支持國家級文化産業基地建設,支持文化産業重點項目及跨區域整合,支持文化領域新産品、新技術的研發,支持大宗文化産品和服務的出口。

    據了解,有關部門正在積極籌備設立中國文化産業投資基金,由中央財政注資引導,吸收國有骨幹文化企業、大型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認購,基金由專門機構進行管理,實行市場化運作,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推動資源重組和結構調整,促進國家文化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

    在落實稅收政策方面,《規劃》提出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有關通知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研究確定文化産業支撐技術的具體範圍,加大稅收扶持力度,支持文化産業發展。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規劃》提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文化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積極倡導鼓勵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大力開發支持文化産業發展、文化企業“走出去”的貸款擔保業務品種。支持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進入主板、創業板上市融資,鼓勵已上市文化企業通過其他再融資方式做大做強,並支持有條件的文化企業發行企業債券。

    2009年初,文化部分別與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銀行簽訂了《關於扶持培育文化出口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的合作協議》《支持文化産業發展戰略合作協議》。6月底,文化部通過項目徵集、篩選和評審,評選出15個發展前景好、所屬企業資信可靠的文化産業項目,推薦給中國進出口銀行。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積極研究金融扶持文化産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如支持設立文化産業創業、風險投資基金,支持組建文化貸款擔保公司,完善文化産權評估、交易體系,扶持重點文化産權交易機構建設,推動具備條件的文化企業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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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産業振興規劃》26日播發全文 共分五部分
· 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文化産業振興規劃答問
· 新華社受權播發《文化産業振興規劃》|全文|解讀
· 人民日報評論員:推動文化産業振興的重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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