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日電(記者韓潔、羅沙)經國務院批准,自2009年10月1日起,我國將對進口原産于菲律賓、老撾、柬埔寨的産品實施中國—東盟自貿區2009年協定稅率。這是我國又一次針對進口原産于東盟成員的産品實施大規模降稅舉措。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日前發佈的《對原産于菲律賓老撾和柬埔寨的産品實施中國—東盟自貿區2009年協定稅率的通知》,此次降稅主要涉及菲律賓、老撾和柬埔寨三個國家,其中老撾和柬埔寨係中國首次對其進口産品實施全面降稅。
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儘管此前我國針對進口自東盟成員的産品曾實施過三次大的降稅,但一直沒有涉及老撾和柬埔寨的進口産品。此次降稅後,我國對進口原産于老撾和柬埔寨産品的稅率將一步降至其他東盟成員目前的稅率水平。從通知附帶的《中國—東盟自貿區2009年協定稅率表》中也可看到,此次降稅共涉及老撾和柬埔寨各約6700種産品,這些産品的稅率均低於2009年最惠國稅率,全部在5%及以下,相當一部分産品已降至零。
根據《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提出的到2010年建立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宏偉藍圖,到明年1月1日,除了少量敏感産品外,中國與東盟超過九成的産品貿易關稅將降為零。屆時,基本建成的中國——東盟自貿區將是世界上擁有消費者最多和覆蓋面積最大的自貿區,也是被稱為繼歐盟、北美自貿區之後的“未來世界第三大經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