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0月12日電(記者 胡靖國)記者12日從山西省紀委召開的會議上了解到,為防止當前在煤炭企業兼併重組整合過程中出現腐敗問題,山西省紀委出臺規定,為煤炭資源整合中涉及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設立禁區。
會議提出,對煤炭資源整合中涉及的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山西省紀委嚴禁違反集中辦理煤礦證照審批流程和規定,不執行聯合辦公和限時辦結的有關要求,拖延審批時限,不得擅自增加或減少兼併重組整合煤礦證照審批資料、審批程序或環節;嚴禁在煤礦證照變更和項目審批過程中行政不作為、亂作為,不得違反規定減緩免、截留挪用相關基金、價款;嚴禁授意、指使、強令有關部門和人員違規辦理煤礦企業兼併重組、資源整合、資産評估、産權交易等事項。
對煤炭資源整合中涉及的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山西省紀委嚴禁其利用職權以任何形式或名義,借兼併重組整合之機,在煤礦企業入股或變相入股;嚴禁國家機關和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和有償仲介活動。
對以上規定,山西省紀委要求在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中嚴格貫徹執行,並將組織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據了解,山西省日前加快了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兼併重組步伐,預計到2011年,該省將在原有2598座煤礦的基礎上只保留1000座,其餘的1500多座小煤礦將被整合重組。半數以上的煤礦被兼併整合後,山西省將形成3個億噸級的特大型煤炭企業集團、4個5000萬噸級的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大集團煤炭産量佔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