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0月13日電(記者 郭遠明)為搞活流通,擴大消費,日前,江西省出臺專門政策,對省內中小商貿企業融資擔保進行專項補助,以扶持和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充分發揮其便利消費、穩定市場的作用。
江西省商務廳介紹,根據日前出臺的《江西省中小商貿企業融資擔保補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操作辦法》,對2009年1月1日以後開展的,尚在擔保期內的中小商貿企業貸款,按貸款擔保額1%的標準給予信用擔保機構補助;補助資金只能用於彌補擔保機構的代償損失或補充風險準備金。
據了解,江西省融資擔保補助政策主要支持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商貿企業提供融資擔保。能夠享受融資擔保補助的信用擔保機構,其所提供的貸款擔保範圍除批發和零售、住宿和餐飲、租賃和商務服務、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四個行業外,還包括屠宰、物流、倉儲等行業。這些企業的規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其中零售業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銷售額不超過1.5億元;批發業職工人數不超過200人,銷售額不超過3億元;住宿和餐飲業職工人數不超過800人,銷售額不超過1.5億元;物流、倉儲業參照交通運輸業標準,即職工人數不超過3000人,銷售額不超過3億元;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屠宰業參照批發業標準,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參照零售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