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月,當瑞典皇家科學院或卡羅林斯卡醫學院宣佈當年的諾貝爾獎獲得者時都會勾起一些中國人的“諾貝爾獎情結”(本文僅指諾貝爾三大自然科學獎)。很多人都企盼著奇跡的産生:就是有一位中國本土的科學家能摘得諾貝爾獎桂冠。這種奇跡能産生嗎?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研究員王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以化學研究為例,指出這種奇跡估計近期內不會産生。
王東的研究領域主要是有機化學。進入21世紀後,這個領域的科學家兩次獲得諾貝爾化學獎。2001年,不對稱合成方面的成果獲得諾貝爾獎。2005年,金屬有機方面的成果獲得諾貝爾獎。王東説,這幾位科學家的研究成果對有機化學的發展具有突破性意義。而有關的研究工作都始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其獲獎早已是眾望所歸。
王東分析了諾貝爾獎頒發的特點,認為諾貝爾獎主要特點有三個:一是主要獎勵個人,而不是獎勵一個團隊或集體;二是獎勵在基礎研究領域有突破性的創新成果。這些成果一般是由獲獎者當年取得初步成果後,國際上有一大批科研人員響應,繼續擴展研究,從而對基礎和應用科學做出極大的貢獻;三是就獲獎成果而言,獎勵具有滯後性,從發表原始結果的論文到獲諾貝爾獎,一般需要較長的時間。像今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獲得者高錕先生被稱為“光纖之父”,他發表的那篇具有突破意義的論文《光頻率介質纖維表面波導》距今已過40年。
據此三個特點,王東分析了目前中國科技界的現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科技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取得了不少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成果。但在基礎科學領域我們還缺乏那些具有重大突破性、影響整個領域發展的研究成果,至少從表象上還沒有看到受到國際科技界公認的,具有諾貝爾獎水平的研究成果。
王東坦率地表示,科研評價體系起著導向的作用。提高我國基礎科學研究水平首先應解決評價體系的問題。我們不能簡單地以“有用”或“沒用”、“好”或“差”,發表論文的“多”或“少”來評價基礎研究的成果。當然,許多發達國家的科研評價體系也沒有徹底解決,也還有很多問題。但我國的科研評價體系更不完善。我國科技界還有許多基礎性的工作要做。我們應該力戒“浮燥”之風,踏實努力地奮鬥,讓更多高水平的基礎研究成果在我國本土萌芽、開花和結果。(記者 李大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