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0月24日電(記者焦國棟)從山東省政府獲悉,近日山東省環保廳、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部門聯合製定《關於實行“以獎促治”加快解決突出的農村環境問題的實施方案》,規定通過“以獎促治”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優先治理水污染防治重點流域、區域等,著力解決突出的農村環境問題。
山東確定,“以獎促治”資金是財政獎勵資金,專項用於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建設。省財政設立農村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專項補助資金,對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村莊實行“以獎促治”;對通過生態環境建設達到生態示範建設標準的村莊實行“以獎代補”。農村環保專項資金使用實行縣級財政報賬制,並實行村務公開,在當地張榜公佈資金使用和整治進展情況。
山東規定,“以獎促治”優先治理省轄淮河、海河、南水北調沿線,小清河流域,城鄉飲用水水源地等水污染防治重點流域、區域,以及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範圍內,環境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村莊。在重點整治的基礎上,逐步擴大治理範圍。山東要求,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須劃定水源保護區,依法取締保護區內的排污口;在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建成截污設施。
山東提出到2010年使危害農村群眾健康的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並規定對未按時完成治理目標、考核情況較差的地區通報批評並取消“以獎促治”申報資格,停止資金安排或追繳已撥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