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10月26日電(記者王志偉)廣西壯族自治區將於2009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生産安全事故調查由“政府統一負責”。
這是10月26日舉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辦法》新聞發佈會上宣佈的。
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産委員會副主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局長陳鴻起説:“《辦法》的出臺,有效理順了事故管理體制,這對安全生産工作具有重大意義。《辦法》實施後,將使廣西生産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實現‘政府統一負責、綜合部門歸口、有關部門配合’的事故管理模式。”
《辦法》對生産安全事故處理作出許多明確規定:事故報告應採用電話、傳真或者其他快捷報告方式,事故報告時間以值班記錄初始時間或者電傳記錄時間為準;事故調查組需聘請專家進行技術鑒定的,應當聘請3名以上專家進行技術鑒定;凡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都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並按一般責任、較大責任、重大責任等幾種不同檔次確定處罰額度。
2009年1-9月,廣西共發生各類安全生産事故5105起,死亡2153人,受傷5142人,直接經濟損失7234.47萬元,同比分別下降14.59%、12.48%、9.39%和18.17%。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66起,死亡250人,同比分別下降9.59%和2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