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1月7日電(記者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內蒙古日前實施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內蒙古出臺政策規定,對從事農畜産品初加工的企業免徵企業所得稅;對為新辦農業生産資料和生活資料提供連鎖經營、運輸及生産、銷售、技術、信息、融資等仲介服務項目,5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中地方分享部分;對新辦職業教育、技能培訓等公共事業項目,5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中地方分享部分。農牧民從事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二、三産業家庭經營活動,5年內免收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為支持創業,內蒙古將初始創業者的營業稅月營業額起徵點調到5000元。並規定,初始創業者自領取執業證照之日起,1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創業帶動就業人數比例達到1:5以上並按勞動合同法履行用工手續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認定,可連續免徵3年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
據了解,內蒙古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或再擔保業務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評級、諮詢、培訓等收入)免徵3年營業稅;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