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11月8日電(記者 曹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費用結算和支付管理指導意見》,寧夏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將探索按病種付費方式。
《意見》規定,單病種包乾定額包括住院標準床位費、護理費、住院診療費、檢查治療費、手術費、藥品費、一次性醫用耗材費及臨床病理費等。各地要根據前3年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單病種實際發生費用、臨床治療路徑,進行詳細成本核算,綜合確定包乾定額。
按病種付費將根據不同等級醫療機構確定不同支付標準,對不同治療效果的付費標準也將體現差別。為防止醫療機構變相提高單病種費用,《意見》規定,嚴禁醫療機構採取門診收費或多次住院等各種手段分解單病种醫療費用。
2010年,寧夏將首先在銀川、石嘴山兩市開展新結算辦法試點,同年下半年在全區推開。確定的單病種費用由統籌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單病種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80%左右和55%左右。按病種付費結算不設住院起付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