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11月8日電(記者王大千、姜辰蓉)記者從青海省衛生廳了解到,今後3年,青海省將投入資金104億元,全面推進醫改工作,並將通過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根據相關規劃,青海省將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到2011年,青海全省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參保參合率將分別達到80%、80%和95%以上,3年內將青海省國有關閉破産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在校大中專學生、農民工全部納入3項醫保之中,實現應保盡保。2010年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各級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人均120元,進一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今年內,青海省30%的縣實行基本藥物集中採購、統一配送制度;到2011年,在30%的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3年內,為15歲以下人群補種乙肝疫苗,為農牧區育齡婦女補服葉酸,開展婦女乳腺癌、宮頸癌篩查,實行農牧區孕産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實施貧困農牧區白內障患者復明手術、兒童唇腭裂修復手術和先天性心臟病人手術治療等。逐步推行人均15元的9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到2011年,達到人均20元;同時健康檔案建檔率農牧區達到85%,城市達到90%。
另外,3年內,青海省將重點支持39所縣級醫院建設,使每個縣至少有1所縣級醫院基本達到標準化水平,實現每個行政村都有衛生室。在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方面,青海省衛生部門目前正在選擇不同地區、不同級別若干醫院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2011年起將逐步在青海全省推開,屆時將形成較為完善的公立醫院經濟補償政策,初步改變公立醫院以藥補醫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