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11月9日電(俞儉、田湖)醞釀3年之久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全國統保工作將於2010年全面展開,旅遊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以往界定困難的責任被明確列入保障範圍,每人賠償限額從原來的9萬元提高到現在的最低20萬元。
全國旅遊保險工作會議9日在武漢舉行,國家旅遊局公佈了2010年度旅行社責任險全國統保示範項目。統保産品責任範圍更廣,採取“一切險加列明”的方式確定保障範圍,旅遊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以往界定困難的責任被明確列入保障範圍;保障額度高,每人賠償限額從原來的9萬元提高到現在的最低為20萬元人民幣。統保産品還設計了從20萬元至80萬元的限額,供旅行社自由選擇。基本責任險之外,還設置了可供選擇的附加險,滿足旅行社的多樣化需求。
旅行社責任險全國統保示範項目共保體由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大地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財産保險有限公司等6家組成,共保體將為所有自願參與統保示範項目的旅行社提供保險服務。其中,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選首席承保人,獲得45%的共保份額,中國太平洋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獲得15%共保份額,其餘4家保險公司分別獲得10%份額。
國家旅遊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旅行社責任保險全國統保,將更好地保證遊客利益,提升旅遊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