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3日電(記者 何雨欣)新版普通發票將於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使用,舊版普通發票同時停止使用。這是記者13日從稅務總局了解到的。
稅務總局日前決定,將現有普通發票票種大幅度精簡、壓縮、合併,並統一發票的標準規格和式樣。簡並後,按照發票的填開方式,普通發票將分為通用機打發票、通用手工發票和通用定額發票三大類。
考慮到目前有些全國統一使用的票種暫不宜取消,稅務總局決定仍保留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建築業統一發票、不動産銷售統一發票、換票證。通用發票無法涵蓋的公園門票,也可繼續保留。
全國普通發票簡並統一工作將於2009年底啟動,2010年為實施和過渡階段。過渡階段,新舊版普通發票可同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