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1月29日電(記者 康淼)記者日前從福建省財政廳獲悉,福建將創新財政投入機制,提高節能減排資金精細化管理水平。福建省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資金,將採取與節能減排量挂鉤的辦法。
福建省財政廳表示,將對年可形成1000噸標準煤以上節能能力的項目按每噸150元標準獎勵。合同能源管理專項資金,採取補助資金與投資單位投資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投資額挂鉤辦法,對符合節能十大重點工程、節能效果顯著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按照項目設備投資額的10%-15%的比例補助投資單位。
福建省財政廳將創新資金分配方式。省級統籌使用的閩江、九龍江、敖江流域綜合整治專項資金,採取50%按流域交界斷面水質、流域面積、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等因素切塊分配給流域地區市、縣。
福建省財政廳還將創新資金支持方式。福建省對工業企業污染治理項目、環保新技術新工藝推廣應用項目和工業企業污染治理設施技術改造項目,主要採取貸款貼息支持方式;對節能技術改造、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飲用水源保護、家園清潔等項目,主要採取“以獎代補、以獎促治、先建後補”等支持方式;對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項目、畜禽養殖技術推廣等項目,主要採取撥款補助支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