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動員法草案規定:
國防動員實施預案應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銜接
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陳菲、黃小希)全國人大常委會22日進行二次審議的國防動員法草案規定,編制國防動員實施預案,應當在指揮、力量使用、信息和保障等方面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國防動員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指出,有些常委會委員、軍隊有關部門和地方提出,草案應當明確國防動員體制機制與突發事件應對處理的體制機制有機銜接。
草案規定,國防動員計劃和國防動員實施預案,根據國防動員的方針和原則、國防動員潛力狀況和軍事需求編制。軍事需求由軍隊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提出。
我國將建立國防動員計劃和
國防動員實施預案執行情況評估檢查制度
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陳菲、黃小希)全國人大常委會22日進行二次審議的國防動員法草案規定,國家建立國防動員計劃和國防動員實施預案執行情況的評估檢查制度。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國防動員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指出,有些常委會委員和軍隊有關部門提出,為落實好國防動員計劃和國防動員實施預案,應強化對執行情況的評估檢查。法律委員會經同國務院法制辦、中央軍委法制局、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研究,建議增加一條:“國家建立國防動員計劃和國防動員實施預案執行情況的評估檢查制度。”
我國擬立法規定國家建立平戰結合的醫療衛生救護體系
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陳菲、黃小希)全國人大常委會22日進行二次審議的國防動員法草案規定,國家建立平戰結合的醫療衛生救護體系。在國家決定實施國防動員後,動員醫療衛生人員、藥品器材和設備設施,保障戰時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國防動員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指出,有些常委會委員和軍隊有關部門提出,為了做好戰時救助工作,確保在戰時能夠動員社會醫療衛生資源為消除戰爭災害後果提供強有力保障,國家應當建立平戰結合的醫療衛生救護體系。
草案據此增加規定,戰爭災害發生時,當地人民政府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助機制,組織力量搶救傷員,安置災民,保護財産,儘快消除戰爭災害後果,恢復正常生産生活秩序。遭受戰爭災害的人員和組織應當及時採取自救、互救措施,減少戰爭災害造成的損失。
國防動員法草案明確預備役人員儲備制度和儲備原則
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陳菲、黃小希)全國人大常委會22日進行二次審議的國防動員法草案規定,國家實行預備役人員儲備制度。國家根據國防動員的需要,按照規模適度、結構科學、佈局合理的原則,儲備所需的預備役人員。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國防動員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指出,有些常委會委員提出,草案應明確預備役人員儲備制度和儲備原則。法律委員會經同國務院法制辦、中央軍委法制局、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研究,建議增加一款:“國家實行預備役人員儲備制度”;並增加規定“按照規模適度、結構科學、佈局合理的原則”,儲備所需的預備役人員。
草案規定,預備役人員按照專業對口、便於動員的原則,採取預編到現役部隊、編入預備役部隊、編入民兵組織或者其他形式進行儲備。
草案還規定,國家根據國防動員需要,建立預備役專業技術兵員儲備區,併為專業技術兵員訓練、儲備提供條件和保障。
國防動員法草案規定國防動員措施尤其是特別措施應當慎用
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陳菲、黃小希)全國人大常委會22日進行二次審議的國防動員法草案規定,國防動員措施尤其是特別措施應當慎重使用。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國防動員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指出,有些常委會委員提出,採取本法規定的國防動員措施尤其是特別措施,涉及對公民和組織權利的限制,應當慎重使用。
草案規定,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遭受直接威脅必須立即採取應對措施時,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採取本法規定的必要的國防動員措施,同時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
我國擬立法明確全國國防動員工作
由國務院、中央軍委共同領導
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陳菲、黃小希)全國人大常委會22日進行二次審議的國防動員法草案明確規定,全國的國防動員工作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共同領導。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於國防動員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指出,有的常委會委員和有關部門提出,應當依照國防法的規定,明確全國的國防動員工作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共同領導。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贊成上述意見,建議對條文作相應修改。
草案規定,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共同領導全國的國防動員工作,制定國防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實施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的議案,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和國家主席發佈的動員令,組織國防動員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