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2月29日電(記者李雲平)記者日前從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2009年,內蒙古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提高125元,月均達到1212元,共有98.1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從中受益。
2009年,內蒙古將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作為要為人民群眾辦好的“十件實事”之一,在2008年標準的基礎上提高125元,上調幅度達11.6%。
同時,內蒙古採取普遍調整與特殊群體傾斜相結合的調整方法,對新中國成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70周歲以上企業退休人員、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原工商業者、養老金水平較低人員及企業軍轉幹部等群體進行適當傾斜。
為確保這項工作順利進行,內蒙古專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工作計劃,明確職責分工,及時下撥補助資金,對發放情況實行動態監控。嚴格執行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積極完善確保基本養老金髮放的預警制度,加大對困難地區補助調劑力度,鞏固當期發放無拖欠的成果。
目前,內蒙古各盟市已建立工作機制,提高養老金髮放工作效率,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離退休人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