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 劉羊旸、張辛欣)記者29日從國家林業局獲悉,全國森林資源監督系統成立20年來,共督查督辦破壞森林資源重大案件4828起;查出非法佔用林地項目1150個,涉及非法佔用林地面積1.7萬公頃;共挽回經濟損失318.3億元,為強化森林資源保護,促進森林資源持續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建立並實施森林資源監督制度20年來,各級森林資源監督機構堅持嚴格監督執法,加強對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的督查督辦,提高案件查辦水平和成效,堅持與駐地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密切合作,採取聯合查辦、掛牌督辦、公開曝光等形式,重點督查督辦涉林大案、要案、重案和典型案件,嚴厲打擊亂砍濫伐、侵佔林地、違法運輸和經營加工木材等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發揮了有力的監督執法作用。
這位負責人表示,新時期森林資源監督工作要以林木採伐管理監督為重點,狠抓採伐限額制度的嚴格執行,確保林木資源科學合理消耗。以林地保護利用監督為核心,狠抓林地徵佔用審核審批,鞏固林業發展基礎和空間。以林政案件督查督辦為手段,狠抓案件剖析和整改,維護林業的地位和國家法律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