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1月4日電(記者曹志恒)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新聞發言人辦公室4日對外稱,元旦期間,新疆共發生刑事案件326起,同比下降6.3%,未發生影響重大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群體性事件及群死群傷的交通、火災事故。
新疆公安廳新聞發言人辦公室介紹:元旦期間,新疆各級公安機關精心組織、週密部署,廣大民警全力以赴、盡職盡責做好各項安全保衛工作任務,確保了社會治安穩定,為各族群眾創造了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氣氛。
1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公安廳有關領導前往烏魯木齊市公安局賽馬場、勝利路、倉房溝派出所慰問一線民警、武警官兵、援疆特警以及聯防巡邏隊員,要求派出所進一步落實各項穩控措施,切實做好打、防、管、控以及服務群眾等工作。
新疆公安廳新聞發言人辦公室表示,元旦期間,新疆各地尤其是烏魯木齊市節日氣氛祥和,商貿活動興旺,社會治安秩序平穩。希望各族各界人民群眾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好當前來之不易的穩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