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6日電(韓潔、張詩宇)記者6日從財政部獲悉,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于日前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工作的意見》,決定在全國全面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化債工作。
2007年12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內蒙古等14個省份以省為單位開展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試點工作,同時其他省份根據實際情況選擇2至3個縣進行化債試點,標誌著我國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化解試點工作正式啟動。根據部署,我國計劃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化解農村義務教育的歷史債務。
試點兩年來,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和地方各級政府積極創新化債工作機制,保證了試點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基本實現了“三個確保”的目標,即確保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化解任務圓滿完成,確保不再發生新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確保化債過程中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截至2009年11月底,14個試點省份已完成了化債任務的98%,17個非試點省份和中央直屬墾區、林區以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也基本完成農村義務教育債務清理核實和審計鎖定等基礎工作。
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説,長期以來,久拖未還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把大量的農村“活錢”變成了“死錢”,不利於擴大農村消費和投資需求。農村義務教育化債將大量資金在短時間集中償還給債權人,直接增加了農村的有效需求,是貫徹落實中央“擴內需、保增長”戰略,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一項重要舉措。在全國全面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化債工作,將會對促進農村和諧穩定、擴大農村內需發揮更大作用。
據工作小組辦公室2009年初的抽樣調查顯示,學生家長、教職工等債權人得到償債款後將其主要用於了消費,對活躍農村市場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工程承建商等債權人得到償債款後將其主要用於了投資,擴大了農村投資規模。據測算,通過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償債資金,將直接增加農村需求上千億元,加上償債資金對農村投資和消費産生的集聚效應和乘數效應,將最終增加內需4000多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