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1月12日電(記者 尕瑪多吉、顏園園)經過兩年多的土地調查,西藏自治區目前已查清全區行政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狀況,2010年將首次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這標誌著西藏將對基本農田實施嚴格的保護措施。
記者在日前召開的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三次會議上了解到,按照國務院的要求,西藏自2007年7月開始啟動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除國家投入資金外,西藏投入1億元對農村和城鎮的土地利用情況進行了全面的調查。截至目前,西藏已查清全區所有行政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及城鎮土地範圍內9萬餘宗地的基本利用狀況。在此基礎上,統計匯總出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用地、房地産用地、開發園區用地等土地利用狀況,為節約、集約、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提供了科學決策的依據。同時,西藏自治區還建立了縣(市、區)、地(市)、自治區三級土地利用數據庫。
據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介紹,目前,西藏已完善了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實施方案,正在按程序報批和組織落實、實施。計劃自2010年起,在三年內完成50萬餘宗農村宅基地、5萬餘宗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5萬餘宗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現農村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全覆蓋,使農村的各類土地得到有效嚴格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