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1月21日電(王猛、毛巍)吉林省環保廳21日發佈《吉林省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在今年3月以前對本轄區的所有建設項目開展排查,以規範工程建設項目中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管理。
根據此方案,吉林省各地從現在起要加強對2008年以來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項目,特別是擴大內需項目環評執行情況的檢查。以公路、鐵路、民航、水利、港口、市政工程等重大基礎設施為重點,嚴肅處理“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擅自變更”等違法行為。
據悉,該方案以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電力、有色、多晶硅等行業為重點,對“兩高一資”、産能過剩和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的環評執行情況進行清查,尤其對涉及重金屬污染的有色金屬等行業建設項目環評執行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並加強對核與輻射建設項目環評執行情況的檢查。
吉林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表示,要嚴厲查處“越權審批”、“拆分環評”及降低環評文件等級要求等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特別是擅自審批國家和省明令淘汰、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産能過剩的項目,以及環境污染嚴重、産品質量低劣、高能耗、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項目。通過健全重大項目決策制度,查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評估及審批程序不規範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