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1月24日電(記者 朱薇)記者從重慶“兩會”上獲悉,2009年,重慶共審結以楊天慶、陳知益、王興強等為首的27件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判處罪犯348人。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錢鋒介紹説,去年重慶審結搶劫、殺人、強姦、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涉槍涉爆”犯罪、毒品犯罪和盜竊、搶奪、詐騙等多發性犯罪案件1.68萬餘件,同比增長7.1%;判處罪犯2.29萬餘人,同比下降3.2%。
錢鋒表示,重慶法院堅持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八字鐵律”,沉穩應對密集訴至法院的“涉黑”犯罪案件,不因案多時緊而壓縮審判程序,不因輿論聚焦而動搖判案標準,不因罪行嚴重而限制被告人訴訟權利,堅持按程序辦案、憑證據説話、依法律裁判,確保每起“涉黑”案件的審判都經得起歷史檢驗。
錢鋒還説,重慶高院出臺嚴格限制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犯減刑、假釋的“三個一律”規定,徹底打消“涉黑”罪犯的僥倖心理,確保打擊效果。
據介紹,重慶法院在“涉黑”案件審判中,先後邀請180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庭審。為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重慶法院還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1.73萬餘件,同比增長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