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1月24日電(記者文濤、榮守俊)記者從24日召開的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獲悉,春節、藏曆年期間,西藏將出臺並落實包括提高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等六項保障困難群眾生活的政策措施,確保西藏各族群眾過一個愉快、祥和的節日。
這些保障措施包括:一是進一步提高並落實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在初步確定月人均1956元的基礎上再增加209元,並力爭在春節和藏曆年前逐步兌現。
二是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城鎮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310元提高到330元,農村居民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1100元提高到1300元。
三是對城鎮低保對象和國有企業離退休職工,以購物券(卡)的形式發放每人600元的一次性生活補助。
四是兌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將試點縣市60歲以上人員去年11月到今年3月的基礎養老金一次性兌現。
五是提高“三老”人員生活補貼標準,老黨員補貼標準由月人均350元提高到400元,老幹部補貼標準由月人均200元提高到250元,老勞模補貼標準由月人均150元提高到200元。
六是提高農村五保戶供養標準,由現行的每年1800元提高到2000元。
西藏自治區政府要求各相關部門要在春節、藏曆年前落實以上各項保障措施。同時要求各地各部門深入到對口扶貧點和困難群眾家中,深入到敬老院和孤兒院,積極開展送溫暖活動,為他們送去過冬過節所必需的生活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