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8日電(記者 崔清新)司法部近日決定,將原定於去年6月至今年6月開展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延長至2010年底,並明確了這一活動要圍繞落實三項重點工作、體現便民服務特色進行深化的基本思路。
據介紹,為進一步發揮法律援助在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職能作用,司法部近日下發了《關於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意見》。
意見要求突出抓好四個方面工作:一是拓展服務領域,注重從源頭上解決困難群眾利益問題。密切關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及時滿足困難群眾法律援助需求。
二是突出重點服務對象,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針對特殊人群不同特點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服務。
三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促進公正廉潔執法。完善法律援助與公檢法部門的銜接配合機制,保證訴訟活動順利進行,促進案件公正審理;明確法律援助服務標準,規範法律援助行為。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體系等。
四是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效果。適應困難群眾實際需要,推行方便群眾申請的服務方式,變坐等群眾為主動服務。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努力實現案結事了。同時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在化解矛盾糾紛的同時讓困難群眾感到滿意、感受溫暖。
2009年6月,司法部在全國開展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集中推行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加強便民服務窗口建設、拓寬申請渠道等十項便民措施。在活動時間過半時,司法部在認真傾聽群眾呼聲並對主題活動階段性成效和薄弱環節進行全面梳理分析的基礎上,決定將活動時間延長至2010年底,並明確了活動要貫徹落實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體現便民服務特色進行深化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