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2月3日電(記者 肖思思)廣州市民政局3日發佈消息稱,廣州今年第五次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預計新增8000多城鄉困難群眾享受政府的低保救濟,有2萬多邊緣困難群眾被納入低收入困難家庭,直接享受政府的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和優惠減免政策。
廣州市民政局局長、黨委書記李治臻介紹,從2010年1月1日起,廣州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將目前城鎮的平均低保標準從月收入355元提高到398.75元,將農村平均低保標準從月收入271元提高到303.57元。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按低保標準的1.2倍同步提高。
李治臻介紹,廣州市自1995年、1997年分別建立城鎮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已先後4次統一調整城鄉低保標準。今年是廣州市第5次全市統一調整城鎮低保標準和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調整的平均幅度為12.33%。
李治臻説,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後,不僅直接增加困難群眾的救濟金,同時與低保標準相關的基本醫療、分類救濟、五保供養等其他社會救助政策水平也相應提高,預計新增8000多城鄉困難群眾享受政府的低保救濟,有2萬多邊緣困難群眾進入低收入困難家庭,直接享受政府的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和優惠減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