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3日電(記者陳玉明、樊曦)國務院國資委3日公佈的一份通知表示,隨著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以及改制上市工作的加快推進,國有股東主營業務資産日益向所控股上市公司集中,國有資産監管重點也應向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移。
這份《關於建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運行情況信息報告制度的通知》指出,為及時了解和掌握國有資本控股上市公司基本運行情況,加強並不斷完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管,促進國有股東及其所控股上市公司做優做強,有必要建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運行情況信息報告制度。
《通知》要求,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季(年)度報告披露後,要按照統一要求向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報告所控股上市公司的運行情況,報告分為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基本信息、主要指標表、股東情況表等,其中主要指標表包括企業的經營情況、資産質量情況、償債能力、市場情況和職工情況等。
《通知》要求,各省級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及中央企業應當在做好上市公司運行情況信息報告的同時,結合國內外市場形勢和政策走向,認真分析本地區、本企業範圍內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運行情況,為加強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規範國有股東行為,以及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國資委:央企要大力推進全員業績考核工作
新華社北京2月3日電(記者陳玉明、樊曦)國務院國資委3日公佈的一份通知要求,中央企業要抓緊建立和完善全員業績考核體系,建立起管理者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薪酬能升能降的有效激勵約束機制。
這份《關於認真做好2010年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的通知》指出,2010年中央企業全面實施新修訂的考核辦法,標誌著業績考核工作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各企業要進一步健全企業內部考核體系,完善考核機制,全面推行價值管理,努力實現“精準”考核,充分發揮業績考核的導向作用,推動中央企業實現穩健科學發展。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業要抓緊建立和完善全員業績考核體系。考核範圍要覆蓋從企業主要負責人到企業副職及職能部門管理人員,從集團公司到所屬各級單位的全體員工。要通過全員業績考核,促進企業深化內部制度改革,建立起管理者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薪酬能升能降的有效激勵約束機制。
《通知》指出,各中央企業要根據自身所處行業和企業發展戰略,主動與同行業先進水平進行對標。規模大、居於國內領先地位的中央企業,應繼續與國際大型企業開展對標;其他中央企業要繼續開展國內同行業或中央企業間的相互對標。通過對標工作,深入挖掘自身優勢,找出差距,持續改進,不斷提高經營業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