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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副部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實踐探索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2月16日   來源:求是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實踐與探索

文化部副部長 周和平

    非物質文化遺産是民族文化的精華、民族智慧的結晶。我國有56個民族,各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進程中創造了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産。改革開放以來,由於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加速,人們的生産生活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也使非物質文化遺産賴以生存的環境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壞。一些傳統習俗發生改變,許多文化記憶漸趨淡化,一些文化藝術種類在人們的漠視中面臨消亡的危險,一些掌握絕活的藝人年齡老化,後繼乏人,一些依靠口傳心授的非物質文化遺産正在不斷消失。以戲曲為例,歷史上我國曾有戲曲品種394種,1949年統計時為360種,1982年統計時為317種,而2004年我國戲劇品種僅為260種左右,短短幾十年間損失了傳統劇種134種,佔戲劇品種總量的35%。再如傳統舞蹈,20年前進行舞蹈普查時列入山西、雲南等19個省市《舞蹈集成》卷中的2211個舞蹈類遺産,目前僅保留下來1389個,短短20多年間舞蹈類遺産就消失了近37%,其中河北、山西兩省已有近2/3的傳統舞蹈已經失傳。因此,搶救和保護那些處於瀕危和生存困境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已成為時代賦予我們的非常緊迫的歷史任務。

    2004年,我國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意見》,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明確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方針和政策。近幾年來,文化部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已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備的有中國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體系。幾年來,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開展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普查工作。普查工作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一項基礎性工作。2005年6月,文化部部署了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普查工作,目的是通過普查,摸清家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種類、數量、分佈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這是我國第一次非物質文化遺産全面普查,各地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廣泛發動,上千萬人參與,深入到社區、鄉村。通過普查,廣泛宣傳了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意義,普及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知識,擴大了社會影響,提高了社會公眾的保護意識,也培養、鍛鍊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隊伍。

    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充分體現了政府的主導作用。2006年、2008年,國務院批准公佈了兩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10大類共1028項。10大類分別是:民間文學(如“四大傳説”牛郎織女、孟姜女、梁山伯與祝英臺、白蛇傳,藏族史詩《格薩爾》)、傳統音樂(如古琴藝術、侗族大歌、蒙古族長調)、傳統舞蹈(如花鼓燈、秧歌、孔雀舞)、傳統戲劇(如崑曲、粵劇、藏戲等)、曲藝(如揚州評話、京韻大鼓、東北二人轉)、傳統體育、遊藝與雜技(如少林功夫、抖空竹、吳橋雜技)、傳統美術(如木版年畫、藏族唐卡、剪紙)、傳統技藝(如龍泉青瓷燒制技藝、宣紙製作技藝、黎族傳統紡染織繡技藝)、傳統醫藥(如中醫診法、中藥炮製技術、針灸)、民俗(如媽祖祭典、彝族火把節、白族繞三靈)。各省(區、市)也都建立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共4315項,一些市、縣也建立了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一個較為完整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保護體系基本形成。

    認定代表性傳承人。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産的重要承載者和傳遞者,既是非物質文化遺産活的寶庫,又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代代相傳的代表性人物。傳承人的保護,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關鍵。為加強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文化部制定出臺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以來,命名公佈了3批1488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各省(區、市)也陸續開展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命名工作,全國省級代表性傳承人共有5590名。對已經認定的代表性傳承人,文化部門通過記錄整理技藝資料,提供傳習場所,資助開展傳習活動,組織宣傳與交流,徵集並保管代表作品,建立檔案等方式,積極支持代表性傳承人開展授徒傳藝等傳承活動。

    建設文化生態保護區。文化生態保護區是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為核心、對歷史積澱豐厚、存續狀態良好、具有鮮明地域文化特色和價值的文化形態進行整體性保護,以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而劃定的特定區域。目前,文化部已相繼設立了4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分別是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熱貢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和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廣東省梅州等地也正在申請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加快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産博物館、傳習所等基礎設施。非物質文化遺産基礎設施承擔著收藏、展示、研究、傳習非物質文化遺産的重要職能,是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工作的重要場所。各省(區、市)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基礎設施建設,已經興建了一批具有多種性質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博物館、傳習所。

    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産資源,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和發展。傳統技藝類非物質文化遺産具有鮮明的民族文化特色,不僅具有耗能低、無污染、見效快等特點,而且適合發展勞動力密集型特色文化産業。廣東涼茶採用傳統工藝和配方進行生産,産值由原來的3億元提高到300多億元;武夷岩茶製作技藝進入國家級名錄後,岩茶銷售量增加了幾十倍;甘肅省環縣道情皮影幾十支隊伍在全國各地演出,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慶陽香包製作産業發展推動了當地經濟的發展。這些實踐,對於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融入社會、融入當代、融入民眾,引起民眾關注,帶動相關産業發展,拉動內需,擴大就業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一大批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的老字號企業,如同仁堂、榮寶齋等,始終把傳承文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精神價值和文化內涵作為企業發展的生命線,通過生産性保護,重新煥發出生機和活力,提高了民族品牌的影響力。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文化內涵,對於推動藝術創新和動漫等文化産業發展,形成一批有影響的文化産業品牌,也具有重要意義。

    積極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我國是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較早的國家之一,並以高票入選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政府間委員會。近年來,我國多次派代表團出席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政府間委員會會議。2009年“文化遺産日”期間,在四川省成功舉辦了第二屆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産節和非物質文化遺産國際論壇,形成了《成都共識》。經過積極努力,設在中國藝術研究院的“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目前已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批准,不久將舉行揭牌儀式。我國積極參與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和“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2009年有22項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其中包括粵港澳三地聯合申報的“粵劇”,3項入選“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再加上之前申報成功的4項,共有29項,是世界上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名錄項目最多的國家。

    積極開展理論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産理論研究在實踐中不斷得到推進和完善,促進了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文化部和各省(區、市)舉辦了許多大型國內國際學術研討會和論壇,就非物質文化遺産管理機制、保護立法、非物質文化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保護、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災難與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各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經驗等方面進行深入交流和探討,對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開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非物質文化遺産概論》等一批學術專著相繼出版,提高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理論水平。

    加強宣傳教育。為培養公民的文化自覺,營造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良好社會氛圍,國務院確定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我國的“文化遺産日”。2006年以來,各地文化部門利用“文化遺産日”和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中華民族傳統節日,大力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展覽、展演、論壇、講座等宣傳展示活動,利用各種媒體,集中、全面、深入地報道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文化部先後舉辦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成果展、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專題展、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傳統技藝大展、非物質文化遺産珍稀劇種展演、少數民族傳統音樂舞蹈展演和第一屆、第二屆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産節、“守望精神家園——第一屆兩岸非物質文化遺産月”等活動。2009年11月7日,“國風——中華非物質文化遺産專場演出”在台北中山堂拉開序幕;12月12日,“根與魂——中華非物質文化遺産大展”在台中市開幕,引起了台灣各界的熱烈反響。各地文化部門還積極與教育部門協商,將民歌、民樂納入中小學音樂課,將剪紙、年畫納入美術課,將傳統技藝納入手工課,積極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進課堂、進教材、進校園,使非物質文化遺産成為對青少年進行傳統文化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載體。

    作為一種鮮活的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産是民眾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當代仍然散發著獨特的光彩和魅力,仍然是傳承文化、推動社會發展的不竭動力,是文化創新的基礎和源泉。因此,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是每一個中華兒女的歷史使命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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